中国品牌日“食安新疆”品牌共建行动引好评

峰航讯 + 关注 1个月前
导读:“中国品牌日”是国务院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的自主品牌公益宣传,旨在讲好中国品牌故事。

“中国品牌日”是国务院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的自主品牌公益宣传,旨在讲好中国品牌故事。2020年5月10日第四个中国品牌日当天, 20余家新疆食品企业品牌通过新疆食报融媒体平台,开展了以“食安新疆”品牌共建暨社会共治为主题的互联网倡议行动,引发了社会各界好评。

新疆食报融媒体中心主任苏泩榞向记者介绍,“食安新疆、尚德守法”是去年自治区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今天我们借助第四届中国品牌日,就是想通过融媒体平台凝聚品牌创新的力量,将“食安新疆”打造成一个公共性的区域品牌,以共建、共治、共创、共享的自觉行动,让每一个“食安新疆”的社会细胞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为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背景下的食品安全工作尽一份自己的品牌力量。

(以下为倡议书原文)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展定位的新疆,食品安全不仅保障着民生福祉,也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贸易畅通”发挥着重要积极作用。为了在新时代环境下共创新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与区域品牌,特别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与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与核心区建设步伐。我们倡议全疆广大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流通、餐饮企业商户,自愿加入“食安新疆”品牌共建暨社会共治行动,凝聚安全发展、诚信经营、责任创新的力量,共同建设“食安新疆”区域品牌,并在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与帮助支持下,共同践行以下行动: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履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牢固树立“保障食品安全、企业承担首责”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二、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加强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

三、坚持企业行为自律: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加强食品产业链质量安全自查,健全产品追朔体系,坚决杜绝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绝不经销“三无”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食品。

四、建设诚信企业品牌:以品牌精神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依法经营,恪守道德,自我约束、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坚持诚信为本、安全至上,加强诚信体系及企业文化建设,自觉抵制非法之利,坚决遏制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五、接受社会监督共治:大力支持并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监督、媒体监督,加强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投诉举报权,认真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积极予以处置,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迟报。

六、积极参与宣传推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供科学消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绝不夸大宣传,更不做虚假宣传,增强社会信任与舆论管理水平,推动食品安全经验与技术交流机制。

七、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紧跟供给侧改革、移动互联网、消费升级等市场方向,着力开展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坚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与健康,努力满足市场与消费者的需求。

【中国食品报融媒体】(胡扬、李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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